关于审定普陀区武宁路74弄2-10号(双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8051720555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沪普方(2018)DA31010720185810):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武宁路74弄2-10号(双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寿路街道 武宁路74弄2-10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7038.27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919.8平方米(新增),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919.8平方米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0.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按卫计委要求,厨房、卫生间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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