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51号《关于审定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延期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51号《关于审定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决定》(DA31010720175555)于2017年9月21日核发。有效期六个月。

    现因电梯定制周期较长,不能按时交付。你单位申请方案批复延期。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便于你单位开展后续工作,同意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51号《关于审定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原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决定》(DA31010720175555)有效期调整至2018年9月21日。请你单位抓紧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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