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桃浦社区H1-6地块地下工程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的决定

沪普规土许设〔2017〕第6

 

关于核发桃浦社区H1-6地块地下工程新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决定

 

上海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705028244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申请拟建项目为桃浦社区H1-6地块地下工程新建项目。现根据本市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发给沪普设(2017)CA31010720174198号规划设计条件, 同意按本通知单附图所示范围委托设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社区H1-6地块地下工程新建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东至金光一期公建地块,南至连亮路,西至规划河道,北至金祁新城一期小区。

    四、建设工程性质:福利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地下建设工程规模:约485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六、规划设计要求:

    1、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七、其他设计要求:

    1、拟建的地下工程利用应符合养老设施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要求,建设规模和采取的工程措施与轨道交通保护要求相符。

    2、拟建工程应充分考虑与轨道交通线路之间的防护措施,减少列车运行对地上养老建筑产生的震动及噪音影响,征询申通部门的意见。

    3、该工程涉及的地下建设项目的最大占地范围、开发深度、建筑量控制要求、与相邻建筑联通等技术要求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1、H2、H4、H5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规【2017】6号)中的其他要求。另应征询消防、交警、环保、卫生防疫、民防、市政等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划设计核定后满六个月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核定规划条件。

 

    附件:核定规划设计范围图一份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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