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甘泉路街道西片区连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更改西片区连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决定的申请》收悉。经核,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8〕58号文核发《甘泉路街道西片区连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编号:沪普设(2018)CA31010720186044),现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规划条件调整如下

同意调整西片区连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为临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并依此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应符合《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内容外,原核定的其他相关规划设计要求不变。请你单位据此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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