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沪普建(2010)FA31010720101055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上海铁路局:

你局提出的《关于石泉路单位租赁房项目平面图调整的报告》收悉。为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小区总体品质,使石泉路单位租赁房一期和二期的住宅楼外观总体协调,你局提出对一期1#、2#、3#住宅楼进行调整。经核,按照总体开发和分期实施的要求,建设规模基本不变,调整的图纸已通过审图公司审核,故同意调整沪普建(2010)FA3101072010105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1#、2#、3#平面布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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