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香溢花城二期5套日照不足住宅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PC5300000-2011-04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1-04-26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2〕11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昊川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香溢花城二期5套日照不足住宅进行销售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07年12月17日核发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建(2007)07071218F03550),其中8#楼、9#楼和11#楼共计5套不满足日照要求,不得作为居住用房。
现项目已经结构封顶,考虑到市场需求,你司和区房管局初步商议,认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将上述5套日照不满足住宅进入市场销售,故向我局申请相关调整。
经核,同意将建筑工程项目表备注(5)及附图中5套不得作为居住用房的要求取消,建设单位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告知日照不足情况,同时,按房产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手续,做好后续合同备案,避免产生后遗症和纠纷。如产生相应矛盾和纠纷,由你司负责。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