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A5地块1a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A5地块1a期图纸变更重新报规证的申请报告》收悉。A5地块1a期前经我局以沪普建(2010)FA3101072010226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现你司向我局提出调整上述工程许可证及其附图的申请。

经核,同意对原许可证及附图作如下调整:

1、建筑面积作分类调整:原许可证总建筑面积53139.64平米,其中计容积率面积50864.5平米,不计容积率面积2275.14平米(地下)。

现核定总建筑面积53139.64平米,计容积率面积49955.33平米,不计容积率面积3184.31平米,其中地上不计容积率面积平米909.17(包含保温层、机房、公用连廊等面积),地下面积2275.14平米。

2、地下室充实商业功能,局部电力用房功能调整。

3、地上局部功能调整:5#楼、6#楼部分柱体、分隔调整,屋顶平面调整。

4、外立面装饰材料调整并取消屋顶玻璃幕墙。

5、5#楼,总建筑面积30756.6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43.21平米(含商业面积344平米,业委会32.3平米,物业18.5平米,不计容积率面积441.28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413.41平米(含三型站143.37平米),建筑高度106.9米。

6#楼,总建筑面积22383.0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21.29平米(含商业面积698平米,不计容积率面积467.89平米),地下建筑面积861.73平米(含三型站149.6平米,B2层建筑面积未计入),建筑高度105.85米。

接此通知后请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外立面铝合金门窗部分,须经过结构安全性评估及专项审图后方可施工,涉及地下部分结构修改及加固事宜,按审图公司要求执行。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

附:总平面图、5#楼、6#楼施工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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