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市曹杨二中改扩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203151147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核,该项目建设前经我局以(--沪普书(2010)BA31010720100880)通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现根据本市城市规划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2)EA31010720124226),并将有关事项详见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曹杨二中改扩建。

三、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梅川路160号。东至兰溪路,南至梅川路,西至杨柳青路,北至梅岭北路。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五、建设用地面积:647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公共绿地面积:1059平方米,城市道路面积:1867平方米,

六、建设工程规模:25812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七、其他设计要求:

规划管理要求:应按我局普规土规〔2010〕26号选址意见书的通知,落实相关规划要求。

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请你单位在有效期内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规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及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手续。逾期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又未申请延期的,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需延续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