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4275)部分内容的通知
索引号:
PC5300000-2013-1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3-08-02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3〕9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国家能源智能电网用户端电气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地下室边界线和建筑间距修改的申请报告”收悉。经核,我局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4275),建设规模2348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870平方米。
为保障施工安全,优化主入口两侧景观,经研究,同意调整地下室边界线,取消东面主入口两侧风井。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33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780平方米。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附:总平面图(调整)一份
地下一层平面图(调整)一份
一层平面图(调整)一份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