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路街道人民调解接待调处制度

2004年10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服务对象:甘泉社区常住户口居民

  二、服务内容:婚姻家庭、房屋权属、邻里关系、债权债务、伤害赔偿、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

  三、办理期限:七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受理后在两个月内调处终结(特别疑难延长一个月)。

  四、承办部门: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志丹路125号)

  五、办理程序:纠纷当事人须填写调解申请书,交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如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

  六、法律依据:1、《宪法》2、《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3、《民事诉讼法》4、《民法通则》5、《合同法》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七、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周六至周日上午9:0-11:00,下午2:00—4:00

  八、责任人:甘泉路街道司法科姚世忠瞿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