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甘泉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1年本街道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2021年本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个,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6件,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要求及时更新调整《甘泉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网络、信函、当面提交等申请渠道畅通,内部审核程序规范,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及时录入、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1件、咨询类信息1件,按时办结率100%。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答复口径准确、规范、合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 甘泉路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办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围绕2021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研究布置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纳入《甘泉路街道制度汇编》内。

(四)平台建设

2021年,全力配合区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科完成网站数据迁移工作,优化栏目建设,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并根据区府办的指导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务操作等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同时,依托街道周工作例会对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指导。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1

 0

 0

(七)总计

 3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对《条例》内容理解不够透彻;

三是对依申请内容的属性判断不清,答复口径不够准确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大政府信息的主动发布力度,对各职能科办再次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争取提高本街道整体的主动公开数量。

二是加强政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围绕《条例》内容,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工作水平。

三是在承办科办给出答复口径后,向政务公开科及街道法律顾问咨询,听取多方意见及建议,最终给出准确的答复口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