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0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甘泉路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6612260。

一、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甘泉路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在明确分管领导的基础上,街道专门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截至2017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明确由办事处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主任直接抓督促、抓协调,并进行责任分解;文书人员进行公开属性的认定;专职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统计、报送,公开申请答复等工作。组织的健全为进一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国家《条例》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街道进一步强化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在公文起草过程中即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等属性,并由文件签发人审定。进一步细化街道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范围,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三)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文件的统计、移交、归档、备案等工作,同时按时完成网上发布工作。在各大中心及各居委会老年活动室设立政府公报取阅点,充分利用甘泉报、“上海普陀甘泉”政务微博、普陀甘泉公众微信号等渠道主动公开街道的政府信息,增加信息公开的广泛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甘泉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与本街道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相关的信息,都及时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7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为网上申请。

其中,1例要求获取《甘泉路街道实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另1例要求提供甘泉街道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地址,根据便民原则,经相关单位同意,街道主动提供了相关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同意公开”2条。

(三)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2017年,本街道未产生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街道2017年度未收到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街道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申诉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街道2017度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经费不单独列支。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甘泉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地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继续提高群众对本街道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区。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

     1.按时办结数

3210

2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