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的意见
机关各办公室、各中心、各居委会: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把帮困送温暖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实、抓好。根据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听民意、惠民生、暖民心”为主题,走进基层社区、走到群众身边,倾听民意、了解需求、宣传政策、传递温暖,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遵循,在活动中弘扬公益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统筹各方资源,引导社会参与,不断营造“弱有所扶”的社会氛围。
二、时间安排(参见附表)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下旬)
召开街道行政办公会议,商量和研讨如何贯彻市府和区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街道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召开帮困联席会议,讨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社区党群办落实有关宣传内容,统一宣传口径,制定宣传工作意见;社区服务办召开居委会主任、民政干部会议,布置帮困送温暖工作安排;各居民区通过多种渠道向社区居民宣传帮困送温暖工作的意义,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帮困送温暖募捐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上报社区服务办。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1月下旬-2022年1月上旬)
社区服务办制作并下发帮困送温暖工作统计表;各居委会根据时间要求,列出元旦春节帮困对象名单,明确帮困形式,分类统计上报生活困难家庭。
社区服务办对居民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将政府救济资金发放至困难家庭;各办公室与社区服务办密切配合,各类救助资金归口管理,做到各类困难对象助困工作广覆盖、不遗漏、少重复。
(三)募捐、走访阶段(2022年1月上旬-2022年1月下旬)
2022年1月4日,机关党总支开展一日捐活动;2021年12月5日-2022年1月9日,各居委会组织发动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募捐活动,将募集资金存入街道帮困专户,专款专用。
2022年1月中旬至1月下旬,区领导和街道领导走访慰问特困家庭;各居委会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走访慰问工作,并确保各类帮困资金全部发放至帮困对象手中。
(四)总结归档阶段(2022年2月中旬-2022年2月下旬)
帮困送温暖工作结束后,各居委会及时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的整理,完成工作小结,并对本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认真组织宣传报道;社区服务办对各类基础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对工作进行及时总结。
三、工作要求
各办公室、各中心、各居委会要积极动员部署,明确对象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职责分工,持续细化帮困送温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帮困工作落实到位。
(一)动态管理,做好帮困送温暖基础工作
坚持“上下一口”工作机制,依托街道社会救助机构,整合各类救助帮困资源、信息,各办公室与社区服务办密切配合,使帮困对象覆盖完整,帮困措施互相衔接,确保救助对象“广覆盖、不遗漏、少重复”,确保各项帮困工作落实到位。各办公室要及时报送帮困工作信息和相关数据,并做好“建档立卡”相关工作,社区服务办及时汇总统计街道帮困送温暖工作情况。
(二)宣传引导,营造帮困送温暖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各办公室、各中心、各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广播以及甘泉报、“普陀甘泉”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帮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动员机关干部、党员、共青团员以及志愿者队伍参与帮困送温暖工作,积极发动社区单位和居民参与访贫问苦活动,营造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奉献爱心的和谐氛围。
附:2022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阶段安排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1日
附表:
2022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阶段安排表
阶 段 | 时间安排 | 主要内容 | 责任部门 |
宣传发动 阶 段 | 2021年11月下旬 | 召开居委会主任、民政干部会议,布置元旦春节扶贫帮困工作 | 社区服务办、救助所 |
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 | 各居委会在小区内开展宣传 | 各居委会 | |
调查摸底 阶 段 |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开展摸底调查 | 社区服务办、救助所、各居委会 |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0日 | 居委会列出元旦春节期间拟帮困对象名单,细化帮困形式,上报社区服务办 | 各居委会 | |
募捐走访 阶 段 | 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9日 | 居委会组织募捐活动,并将活动时间、地点等报服务办 | 各居委会 |
2022年1月4日 | 机关党总支开展一日捐活动 | 机关党总支 | |
2022年1月中旬 | 陪同区领导走访困难家庭 | 社区服务办、救助所 | |
2022年1月18日至1月25日 | 街道领导走访困难家庭 | 社区服务办、联络员 | |
2022年1月25日前 | 各居委会走访 | 社区服务办、救助所、各居委会 | |
总结归档 阶 段 | 2022年1月25日至2月20日 | 各居委会总结、归档 | 各居委会 |
2022年2月8日至2月20日 | 社区服务办总结 | 社区服务办 | |
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2月28日 | 宣传典型事迹,落实宣传报道,整理有关数据,进行工作总结 | 社区党群办、社区服务办、各居委会 |
备注:2022年1月25日,所有的政府救济工作结束。
2022年1月25日,所有的社会帮困工作结束。
2022年1月21日——1月31日,重点解决一些特殊对象和处理信访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