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2022年08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以下流程予以处理。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在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根据《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载明方式以信函、网上申请等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申请及处理

(一)初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初审,对申请的形式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要件完备的根据申请内容提转交相关业务部门。

(二)拟办

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所申请信息进行审查,提出拟办意见。

(三)复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法制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的拟办意见进行复审,明确办理意见。

(四)会商

对内容复杂、涉及部门多、答复难度大的申请事项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会商。

(五)拟定答复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务部门、法制部门办理意见、会商结果等实际情况,拟定相应的答复书,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制定答复书

经审批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答复书,经校对审定后加盖本机关公章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七)送达

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采用申请人自取、信函邮寄等形式将答复书送达申请人。

三、归档

申请处理完成后,信息公开机构将申请表、答复书、相关流转文件以及所提供的政府信息等材料整理后,按规定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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