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和各街镇受理点

2023-08-23 08∶08 来源: 普陀房管

1、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2、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3、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照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有关规定,进行线上申请或者向就近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街道(镇)

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联系电话

长寿路街道

上午8:30-11:30

胶州路1087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2277887-1081

32082876

下午1:30-4:30

宜川路街道

上午8:30-11:30

   交通路1511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6085163

下午1:30-4:30

甘泉路街道

上午8:30-11:30

宜君路9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6252255

下午1:30-4:30

石泉路街道

上午8:30-11:30

宁强路25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0837501

下午1:30-4:30

曹杨新村街道

上午8:30-11:30

枫桥路8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2667330

下午1:30-4:30

长风新村街道

上午8:30-11:30

中山北路3500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32302165

下午1:30-4:30

真如镇街道

上午8:30-11:30

兰溪路1018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2768914

下午1:30-4:30

长征镇

上午8:30-11:30

清峪路127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2063212

下午1:30-4:30

桃浦镇

上午8:30-11:30

绿杨路225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6267866-9024

下午1:30-4:30

万里街道

上午8:30-11:30

真金路51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6690560-5956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