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勤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范勤国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宜川路街道房管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鲍吾英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真如镇房管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袁刚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万里房管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于海东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甘泉路街道房管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敏娟同志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大铭同志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符芳华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地产测绘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夷志虎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房屋行政执法监察队队长职务;

免去沈阳同志上海市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档案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捷同志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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