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新路417号1-3层固定资产注销的请示

区财政局:

我局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房地产事务所有一固定资产:光新路417号1-3层(实际门牌411号)无证无照建筑。此房屋属石泉街道管三居委会管辖范围。石泉街道经过前期多次实地走访、约谈,结合街道“无违建”居村创建,联合区城管执法局、石泉派出所、石泉市场所、石泉城管中队等部门于2019年2月20日依法拆除此房屋。现报请贵局对该资产作注销处理。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