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房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022-06-16 09∶06 来源: 普陀房管

一、人员管理方面

1、人员进入工地管理。返岗人员到达复工工地时应扫场所码,当场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人员设置2天静默观察期,落实独立住宿和卫生条件;抗原检测阳性的人员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并在工地临时隔离点进行隔离。

2、人员退出工地管理。项目竣工后,拆房工地需落实工地所有人员的健康观察安置工作。原则上应在工地内进行不少于7天健康观察,期满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解除观察,并按照复工方案中规定的路线,采取“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接收地。

人员返岗至其他工地的,接收工地需为疫情防控绿色工地,并按照实名制和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二、施工现场管理

1、人员健康管理。工地内人员除接受属地组织的核酸检测外,拆房工地还应主动对接工地附近流动核酸检测场所,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每日进行1次抗原自测。

2、日常消杀。拆房工地应每日对工地全部区域实施预防性消毒,消毒范围应包括施工区域、办公区域、住宿区域、食堂区域、临时隔离点及其他活动区域。

三、施工配套人员管理

复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因工地内管线、机械设备检修等特殊原因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应采取预约制,并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场进行抗原自测、扫描场所码、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

四、材料、物资进场管理

拆房工地的施工材料、生活保障物资应由复工方案中确定的供应商提供,并落实专人对接供应商。在工地设置外来材料、物资进场防疫缓冲区。装卸、消毒工作由工地内人员实施,相关单据的签收应避免人员接触,宜采取电子方式实施。

五、建筑垃圾分类及清运

拆房工地涉及建筑垃圾分类和清运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应纳入工地的实名制和人员健康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前应由司机扫描场所码,进场后在防疫缓冲区消毒,出示核酸和抗原证明后方可驶入施工区域,车辆驶出工地前,司机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离开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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