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的具体规定

2015-07-27 00∶07 来源: 普陀房管

(一)房屋地段按Ⅰ、Ⅱ、Ⅲ、Ⅳ、Ⅴ、Ⅵ分为六个等级;地段等级增减率为:Ⅰ级100%,Ⅱ级90%,Ⅲ级80%,Ⅳ级70%,Ⅴ级60%,Ⅵ级50%。

(二)房屋层次增减率为:底层98%,顶层96%,二层100%,其他层次102%。但新式里弄住房不计层次增减率。

(三)房屋朝向增减率为:东向100%,南向102%,西向95%,北向92%。房屋朝向的确定,以独用成套房屋中卧室或起居室的最好朝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