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普陀区39套廉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批复

普陀区征收保障和物业服务事务中心、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将我区部分空置廉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请示》收悉。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3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房规范〔2021〕5号)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陀区荣和家园、安居金祁新城二期、荣和怡景园计39套廉租住房(具体清册附后)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转化后的房源,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要求,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

 

附件:拟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房源汇总表和清单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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