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普陀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区房管局设立房屋征收科的批复》(普编〔2012〕13号),成立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征收中心,具体承担本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事务工作。

特此通知。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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