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华小区补充功能性用房立项申请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4510201600099
主题分类: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11-10
发文字号:
普房管住发〔2016〕9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振华小区补充功能性用房立项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街道办事处在中山北路1560号(友谊大楼)以东,中山北路以南,远景路以北,远景路570号(飞泰公寓)以西的区域补充居委会、老年活动室、久龄家园等功能性用房。该工程预算资金来源由你街道办事处自筹,并按相关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和使用。接文后,请你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