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莲花公寓老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改造形式、实施范围和资金预算的通知

桃浦镇政府、实施单位:

《普陀区2017年第三批住宅修缮工程项目计划》(普房管住发﹝2017﹞55号)已于2017年6月由普陀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报请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下达。《关于调整莲花公寓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及资金预算的通知》(普房管住发﹝2018﹞12号)已于2018年1月由普陀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报请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下达。

现将莲花公寓中17幢房屋(真北路3725弄34-36号、37-38号、39-40号、41-42号、56-57号、82-83号、117-118号、119-120号、123-124号、125-126号、132-133号、137-138号、141-142号、143-144号、147-148号、149-150号、151-152号)老旧住房改造项目列入莲花公寓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计划,17幢房屋老旧住房改造工程改造单价为1300元/平方米(含雨污分流项目),莲花公寓老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改造形式由“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变更为“老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调整明细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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