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陀区各类房屋外窗安全使用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5102018000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4-02
发文字号:
普房管修建〔2018〕3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各街道镇,西部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本区澳门路一高层商办楼业主自用部位外窗因老化失修在开启时坠落,造成行人擦伤和车辆物损。按照市、区领导的要求,相关部门要会同各街镇全面对我区各类房屋外窗安全使用状况开展检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要按照“城市安全无小事,加强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源头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及时有效处置,高度重视本区各类房屋外窗安全使用状况检查工作,迅速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街道镇要负责落实属地非居住用房和非西部集团管理的住宅房屋的外窗安全使用状况检查工作。西部集团负责落实由集团及下属企业管理的各类房屋外窗安全使用状况检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本企业管理的各类房屋外窗开展安全使用状况检查工作。要提示、督促各小业主做好自用部位的外窗安全检查,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做到全面排查不疏漏,做好检查台帐和告知记录,对隐患外窗要建账造册,排查工作要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
三、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要制定隐患外窗的整改工作方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外窗必须限期整改,全面消除隐患,整改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我局将对各类房屋外窗安全使用的隐患整改工作予以检查督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