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梅川路43弄41-42号列入2018年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梅川路43弄41-42号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的申请》收悉。根据市政府转批的《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3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通知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对梅川路43弄41-42号旧住房实施成套改造,并列入2018年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该项目改造前建筑面积约为1402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为15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预算投资额为311.6万元。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项目的前期申报、居民工作、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资金运用等加强监管,做好基础资料管理并上报实施进度。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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