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普陀区房地产事务所公务用车的请示

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普陀区房地产事务所1辆公务用车(车牌号码 沪 BR7550)属于本次车改核减车辆。我局拟对此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普陀区房地产事务所公务用车(车牌号码 沪 BR7550)原价值为386,486.36元(包含车牌),车辆评估公司评估价为500元整(不含车牌),车辆牌照按本市规定拍卖处置。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普陀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附件2:二手车价格评估结论书

附件3:通知

60附件.pdf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