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泰山一村29号列入2018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市普陀区泰山一村业主委员会:

你办和业主委员会提交的《普陀区泰山一村29号加装电梯申请书》已收悉。根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沪房管修〔2011〕187号)、《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房管修〔2012〕67号)及《关于印发<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流程框图>及<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居民征询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房管修〔2013〕439号)和《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通知如下:

原则同意你小区对泰山一村29号单元楼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并列入2018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该项目增设电梯1台,预算投资额约为59.8万元,相关资金来源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全额落实,并按照《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14〕2号)文件精神进行申请和使用管理。

接文后,请你办和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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