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白玉新村17号列入2019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白玉新苑业主委员会:

你业主委员会《白玉新村17号单元楼加装电梯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沪房管修〔2011〕187号)、《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房管修〔2012〕67号)、《关于印发<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流程框图>和<关于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居民征询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房管修〔2013〕439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通知如下:

原则同意你小区对白玉新村17号单元楼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并列入2019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计划,该项目增设电梯1台,预算投资额约为72万元,相关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落实,并按照《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建〔2014〕2号)文件精神进行申请和使用管理。

接文后,请你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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