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各实施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

为了平稳有序实施好全区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作,确保旧住房修缮项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细化,提高修缮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防范意识,保障项目施工正常有序开展,现就开展修缮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及监督检查提示如下:

一是组织约谈培训。修缮项目实施单位应切实履行住宅修缮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近年来全市房修系统修缮项目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各类火灾案例和隐患问题,牵头组织对修缮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责任人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目标和重点,提示火灾风险和隐患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督促单位自查。各街镇作为属地监管主体要指导属地范围内的旧住房综合修缮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小区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并已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施工工地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及时清理火源、电源,清除可燃杂物,清退违规留宿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三是严格落实修缮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加强住宅修缮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及安全防护网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动用明火应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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