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区房管局部分固定资产无偿调拨至区确权登记中心的函

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普财〔2019〕25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因机构职能调整,相关工作调整至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故将对一批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实施无偿调拨;经与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沟通协调,并对所涉固定资产进行了账目核对、实物盘点,确认无偿调拨资产293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肆元柒角肆分(¥2314914.74)。

现我局就上述固定资产向贵局提出无偿调拨申请,并将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对该资产进行实物调拨。

特此函告,请予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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