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普陀区房管局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不断推动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持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做出应有贡献。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体制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自我监督,努力提升房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政府公信力,扎实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进一步改善了普陀百姓的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要求,做好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日常受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事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均以目录为依据,不实施未纳入目录的审批事项,并主动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科室、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进程,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范围,切实做好19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动态调整工作,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对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业务进行梳理更新。

2.不断探索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积极推动廉租住房“一件事”工作。积极参与市局廉租住房“一件事”前期筹措准备工作,派驻专员前往市局参与工作,并率先在全市试点推广廉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工作,通过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和大数据信息互通整合,大幅缩减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让申请家庭告别“办理难”、“办理烦”,切实享受改革带来的“幸福感”,体验到政务服务的新模式。二是不断优化旧住房成套改造流程。为加快我区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推进,我局将原本“串联”式流程再造重塑为规划条线、街道条线、房管条线、西部条线“四线并行”的“并联”式流程,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大大缩短。

3.稳妥推进职能划转,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结合区交易登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工作,梳理完善交易中心职能和业务流程,以政务服务“好差评”倒逼中心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自“好差评”三对应精准评价系统上线以来,截止12月底,累计收到5610条评价,好评率100%。同时,交易中心取消了单一业务窗口,整合为4个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此外,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简政放权,不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职责以及部门三定职责,对本单位负有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行业、领域和市场范围认真开展梳理,落实《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和《物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对照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清单所涉及的监管事项,梳理完成《普陀区房管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目录》以及《普陀区房管局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清单》,根据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对执法人员库进行了更新。

5.进一步优化服务,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能级水平。根据区府办的要求,对我局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且根据上海市有关要求,对业务的审批时限、审批材料以及审批流程进行了缩减,达到了审批时限平均缩减70%,审批材料平均减少50%,审批流程平均减少1个环节。此外,今年还新增6项行政审批业务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圆满完成了行政审批业务百分百入住行政服务大厅的任务。交易中心积极配合落实做好不动产交易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普陀区营商环境,在“一窗受理”的基础上开辟企业服务专区,实现“一个环节、当场交税、当场办结”,办理时限缩减为不超过90分钟;同时,认真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差价换房系统新增电子证照模块,平台可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的,做到“应调尽调”,采取线上与线下模式相结合,2020年共完成差价换房业务80件;住房租赁、存量房网签与备案同时办理,当场办结,当事人可通过“一网通办”门户网站、“随申办”APP等途径,全程“零材料”“零跑动”在线办理;进一步梳理存量房网签备案办理流程,从原先隔天办理优化为网签后即可过户,真正实现“只跑一趟”的惠民服务。普陀区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自9月1日起,试运行公租房“一网通办”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和线下窗口受理双通道办理,截止12月底,网上办结175件,网办率为16.5%,网办率逐步提升。

6.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产。自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重点围绕物业小区、保障房和租赁房项目、修缮工地拆房工地及征收基地、交易中心四个方面,通过下发指导文件和工作提示、开展不间断全覆盖的工作检查、对相关企业予以物资上支援、对口支援社区居村等举措,将疫情防控作为房管系统阶段性重中之重的工作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在本市防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积极主动联系在售楼盘与即将开盘的开发企业,指导复工复市工作,告知售楼处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向有需求的项目提供口罩、额温枪、护目镜等防疫物资,在各售楼处对外开放前进行实地踏勘,检查相关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做到防疫和复市两不误。交易中心为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为保障企业复工复市开辟绿色通道,为“中海汇德里”项目 300余套住房加速办理限购前置审核业务,受到了企业的高度好评。同时,综合境外疫情蔓延现状和专家研判,全面做好住宅小区、修缮改造工地、征收基地、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各个领域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每年定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区司法局报备。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分别开展了“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和平等产权保护内容”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所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此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流程,上半年通过三级审核制度,严把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制定发布了《上海市普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确保了该文件的合法性。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聘用制,聘用了3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专业律师沟通,特别是在信息公开流程、重大信访矛盾处理、重大房屋征收决策、重大行政决定风险评估、人事聘用等涉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共经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等各类法律事务31余件,列席各专题会议21次、日常法律咨询12次、专题法律研究和法律讲座各1次,较大地提升了我局科学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均广泛讨论酝酿,在必要的情况下听取居民群众及有关各方的意见,极大地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同时,相关部门在签订重大项目合同前均经过局法制部门合同涉法审核,截止12月底,已累计审核99件合同或者协议。

2.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一是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局按照征收方案的起草、方案公示、召开被征收居民全覆盖座谈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管区领导专题会议讨论、50户以上征收报区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流程,确保房屋征收决定的规范性、合法性。二是在成套改造过程中,我局会同街道镇、设计单位、实施单位就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反复讨论、细化方案,重大决定形成会议纪要,重大项目经单位“三重一大”审议通过后报局党组扩大会议“三重一大”审议通过。街道根据确定的方案启动居民签约工作,努力提升居民满意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稳妥移交房屋管理类行政处罚事项。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认真梳理出原有房屋管理类执法项目及相关法律依据,形成行政处罚事项权力目录共92项,自2020年5月1日起,整体划转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为确保执法事项有序划转移交,我局与市局条线部门积极沟通、就综合执法事项转移清单与区城管执法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确保两局在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后的管理工作能稳步开展。同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与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执法事项的业务指导,为城管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房管执法流程助力。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初步梳理出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并积极推进。在行政处罚事项移交前,及时对行政处罚决定和房屋征收等相关材料在网上进行公布,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明确了音像记录方式、规定了装备管理要求,并为具有执法事项的业务科室配齐执法过程中所需的记录装备。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梳理和完善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确保权责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全面、准确。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代表委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满意率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共办结“两会”意见和提案16件、“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43件,代表和委员对我局办理态度、办理结果的满意和理解率均达到100%。

2.加强行政监督。不断深入推进行业监管,认真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能。一是在物业行业监管方面,建立诚信履约“黑名单”,在原信用信息预警的基础上,增加物业履约业主评价分值,将“履约评价”结果尤其是“未诚信履约”黑榜进行通报;同时,结合今年“创城巩卫”,深化对小区的日常检查,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对维修资金账目公布和公共收益开展了专项测评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专项测评结果。二是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始终坚持中央和上海市关于“房住不炒”的调控总基调,依托由分管副区长挂帅,区发改委、房管局、规划资源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共同组成的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组,对所有新上市的住宅楼盘价格进行审核把关,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三是在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方面,建立了“区—街镇—居民区”纵向三级和中、东、西横向“三片区”的实体化管理体系,制定了普陀住宅修缮设计、监管工作导则,同时编织了一张“修缮项目实施单位日常巡查,合署办公力量抽查,实施单位互查,第三方单位全覆盖检查,区修缮中心飞行检查,街镇平日属地检查”等多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监管大网,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3.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45件,行政复议7件。截止12月底,上海铁路法院开庭审结11次,我局处级干部出庭9庭次,出庭率81.8%,较去年有大幅度上升。

4.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度我局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和《规定》,及时调整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具体的信息公开操作办法。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对外主动发布各类信息7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答复率100%;受理网上咨询件113件,答复率100%。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4件为信息公开类,2件为拆迁裁决,1件为物业失信处理。坚持有错必纠,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目前1件为要求我局重新作出答复,1件为驳回申请,1件为申请人撤销复议,2件被维持,另外2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2.深化信访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信访办理基础业务,在原有受理15日、处置办结60日的基础上,压缩本单位信访受理、内部流转时限,压实系统、人工双“预警”提示机制,严格控制本单位信访受理环节整体在4天内完成,一般事项处置办结环节整体在20天内完成。结合信访系统“小讯”功能,全面落实初信初访办理两次联系工作。积极做好信访受理接待和沟通答复等工作,竭力保障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处置,全力提升信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严格热线办理基础业务,全面落实“1、5、15”工作要求,严把时限关、办结关、满意关。高度重视12345日热线处置工作,在确保先行联系率、按时办结率两个“百分百”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先行回访机制,重点关注本单位先行回访不满意件,强化退办、督办机制,全力提升热线工作的市民满意度。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延伸,形成了党组领导,党政同责,法治牵头、部门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研究并制定了我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七五普法”,不断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法律顾问以案释法”、“党风建设廉政月”等特色工作,开展主题宣讲,深化廉政宣教,强化法治工作宣导。二是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依托普陀房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积极构建“互联网+法治宣传”大法治工作格局。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继续与区老龄委联手,坚持每月送法进社区,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合接待工作。四是继续就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价、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规程、“美丽家园示范点”创建、《民法典》中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失信记分规定、物业管理招投标等业务,组织对街镇、居委、房管办等人员开展了行业培训,参加培训总人数476人。

(七)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宪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点法规,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党支部、科室等5个层面积极开展干部学法活动,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干部学法治度,全面提高干部的法律专业和素养。一是树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榜样,坚持处级领导干部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两周一次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全年累计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学时10小时,全局集中学法2次、学时4小时,邀请法学专家授课5次,专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新修订的民法典,邀请区民法典宣讲团专家围绕物业管理、居住权等热点开展民法典专题系列讲座四次。二是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专题辅导讲座,先后举办了第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会、邀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做“四史”教育的专题讲座,参观普陀区党群服务中心、四行仓库、顾正红纪念馆、上海纺织博物馆,组织开展2020年新进人员培训班、组织党团员开展2次电影主题党课和1次电影团课,组织各支部和中层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中国制度面对面》等;组织局法律顾问与各科室应诉人员开展法治交流会等,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广大房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在全局形成了“处级干部带头学、科级干部跟着学、全体党员一起学”的浓厚氛围。

(八)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行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普陀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局党组每年将法治建设纳入区房管局年度工作计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标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本人的年终述职报告中,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同时,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定期学法,不断提升班子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存在不足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面对机构调整和事业单位改革的现状,部分部门职责分工和职能融合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宣传的受众群体较窄,针对性不够强,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四、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府目标管理为统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更高的要求,继续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工作。二是积极做好“一网通办”行政服务事项的维护更新工作,提升服务能级。三是继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旧住房综合修缮、旧住房成套改造、房屋征收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0%指标,严格落实败诉报告制度及行政应诉工作台账,积极贯彻落实《普陀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法律审核和服务工作。围绕房屋征收、旧住房综合修缮、旧住房成套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做好法律审核及法治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各类行政争议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区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巩固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等工作,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邀请法学专家组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典型案例分析等,继续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线上线下学习的互联互动,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法治建设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