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将区房管局部分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至西部集团下属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的函

普陀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才聚普陀”计划,满足我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和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为提高政府资金使用和房源配租效率,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经区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批准,拟将我区的区筹廉租住房权属由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转移至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并将空置廉租住房调整用途为公共租赁住房进行运营。

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隶属于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运营管理,在普陀区住房保障机构指导下承担住房保障职责,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

现根据区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要求和《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普财〔2019〕25号)文件精神,拟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的一批房屋无偿调拨(划转)至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特此函告,请予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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