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房管局值班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值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强化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普陀区房管局值班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值班总体要求

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原则上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值班范围,并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值班表安排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工作。

二、 值班具体安排

(一)日间值班

工作日值班任务由局信访室承担,不再安排其他人员;

双休日及节假日日间值班由全局女同志轮值,值班时间为8:30-17:30。

(二)夜间值班

工作日、双休日及节假日(即全年)由全局男同志轮值,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

(三)值班地点

值班室设在局C201室,换岗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与前班在岗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职责

(一)负责值班期间来电接听、来访接待及相关事项的转交办工作

值班人员到岗后,需在《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记录表》(详见附件1)中“值班人员”处签到,按规定做好电话接听、来访接待,以及相关事项的记录、报告和转办工作,认真详实填写值班记录表。来电来访记录事项于值班后第一个工作日书面报信访室备案处理。

(二)负责突发性紧急问题和重大事件的转办和上报工作

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事项,值班人员应立即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按照职能分工联系相关责任科室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对后续处置情况及时跟进,做好相应记录。

(三)负责防汛防台四级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任务

防汛防台四级应急响应期间,如恰逢非工作日时间段(包括夜间、双休日、节假日等),原则上由当日值班人员一并承担防汛防台值班任务,局不再另行安排防汛防台四级响应值班人员。期间,值班人员应做好普陀防汛专用800兆电台应答、电话接听、传真接收工作,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同时需对接报的应急事项按照职能分工联系相关科室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四)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值班室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每周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下一周人员值班安排,如遇防汛防台三级以上响应或其他需调整人员安排情况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单位内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等值班和交接班工作,确保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

(五)值班期间凡接收的紧急文件或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相关局领导、相关科室部门以及局办公室报告,并根据指示及时协调办理,不得延误。

(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自行安排替班人员,并将无法按期值班的情况说明以及值班调整情况书面报局办公室备案。

(七)值班期间一经发现漏岗、空岗、不到岗,或因玩忽职守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把亲戚、朋友和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带到值班室,保证值班工作的严肃性。

(九)值班期间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值班完毕后,将值班室收拾干净,将垃圾集中带离值班室。

附件:1.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记录表

         2.普陀区房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记录表

值班人员


值班日期


白班□

夜班□

来电来访人


电话


街道


地    址


性别


身份证号


同访人


主要诉求类别


来电来访或重大紧急事项摘要











(可另附页)

拟办意见或处置情况:

记录人


记录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普陀区房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下列信息应当主动、 及时向区总值班室报告, 并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事发街道(镇)进行通报:

(一)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的;

(二)虽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影响较低, 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影响的;

(三)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敏感信息和预警预测信息;

(四)媒体和社会公众集中关注的部分热点、焦点信息;

上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单位、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发展趋势研判等。

二、报告形式及要求

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涌报。

各值班人员应当加强信息报告质量,认真把好信息报告的文字关、内容关、数字关,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炼。

各值班人员应当及时梳理汇总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同步报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局办公室及信访室。如需将信息报告上报至区里的,一般通过传真或普陀区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区城运平台”)报送。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行口头报告,后续及时补报书面材料。书面报告应当标明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

信息报告要坚持“快报事实、 慎报原因”的原则,保障重要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一般突发事件30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向区总值班室报告;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当立即报告。

前项所涉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凡本区发生或可能发生 1人以上死亡(含1人)或3人以上重伤(含3人)的事件及敏感突发事件, 均列为较大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当主动与相关单位值班室和事发单位等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发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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