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明确局网络(数据)安全责任,保证我局信息化安全发展,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主体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局党组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局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安全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决策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网络(数据)安全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数据)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

2.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工作体系,明确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职责和责任部门;

3.审定网络(数据)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及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4.研究部署局网络(数据)安全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工作开展;

5.根据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应急响应和处置,并报告有关情况;

6.负责网络(数据)安全的监督、考核、奖惩;

7.负责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保障。

(二)局办公室是局网络(数据)安全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局网络(数据)安全具体工作。

1.负责宣传、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执行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决议,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各项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2.负责制定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制,建立网络(数据)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及网络(数据)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协调、督促各科室、部门的网络(数据)安全工作;

4.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与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5.负责向局党组、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网络(数据)安全工作情况;

6.及时向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安全事件及情况;

7.负责网络(数据)安全工作经费预算。

(三)房地产交易中心受委托,设置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协助局办公室落实网络(数据)安全具体工作。

1.负责网络(数据)安全风险防范的技术保障;

2.协助局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检查与应急演练,对发现的网络(数据)安全隐患,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3.负责安全事件的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对各科室、事业单位的网络(数据)安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各科室部门负责落实、执行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网络(数据)安全工作。明确科室网络(数据)安全工作联络人员,落实具体工作。

(五)各事业单位是本单位网络(数据)安全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协同做好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内网络(数据)安全专项制度,配置网络(数据)安全或者信息化岗位,做好网络(数据)安全和信息化具体工作。

三、重要岗位的职责

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科室信息化联络员、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局网络(数据)安全及保密工作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一)网络管理员主要职责

1.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对操作网络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3.监控网络物理链路、网络设备、网络端口,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4.指导监督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对未落实安全要求或存在违规的,及时上报局网络(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对发现或者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网络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并落实措施控制。

(二)系统管理员主要职责

1.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策略,严格执行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2.对系统操作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3.在系统开发建设中严格落实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的规范,保证系统符合安全性要求;

4.定期检查系统安全性,完善加固系统安全策略及措施;

5.做好系统备份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指导各事业单位在系统开发建设、运行、使用过程中安全工作,对系统不符合安全性要求的督促各事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7.对发现或者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网络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并落实措施控制。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