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蔡诚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也带来了日趋严重的停车矛盾,特别是住宅小区、医院等都面临着停车需求急剧增长、停车供给严重补足的问题,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该类矛盾主要表现是有车居民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无车居民对舒适宜居环境(绿化公共环境空间、消防安全等)、小区内有限且不可大量再生的停车资源需求三者之间的矛盾,系小区综合性矛盾之一。

小区停车难问题的缓解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缓解停车难问题,2020年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停车设施调查工作的通知》(沪交道运函〔2020〕842号),由区建管委牵头,区房管局会同各街镇对各住宅小区进行了排摸,且排摸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数据已经录入建管系统。

为助力解决我区小区停车难题,我区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召开了普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现场推进会,会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等就《普陀区关于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意见》。且《指导意见(讨论稿)》提出的多项建议为解决停车难提供了许多启示,如制定完善小区停车管理规约,建立“三位一体”的业主等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基础上,科学调整小区规划布局和停车模式,增加机动车泊位数量;合理利用,盘活小区周边道路停车资源;以区域化党建为抓手,实现停车资源共享等等;并明确了由各街镇在房管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指导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在确保小区主通道达到3.5米的前提下,明确各小区车辆停放区域,涉及阻碍生命通道的区域,任何时段严禁停放。

同时,2021年上海市房管局制定、下发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主要从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使用、转让、分配;固定车位的设置;停车管理服务约定;停车位的出租;停车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车辆停放收费;违停停车的处理等七个方面给出的规范性指导意见。

我局将结合市局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精神,结合普陀区住宅小区的自身特点,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就住宅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多措并举寻求破解方法,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就小区停车管理拟定相应管理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将机动车停放纳入小区管理规约约定的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停车管理规约》,并做好住宅小区停车秩序的维护。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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