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恽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停车难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带来了日趋严重的停车矛盾,特别是住宅小区、医院等都面临着停车需求急剧增长、停车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该类矛盾主要表现为有车居民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无车居民对舒适宜居环境(绿化公共环境空间、消防安全等)的需求、小区内有限且不可大量再生的停车资源需求三者之间的矛盾,系小区综合性矛盾之一。

小区停车难问题的缓解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缓解停车难问题,2020年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停车设施调查工作的通知》(沪交道运函﹝2020﹞842号),由区建管委牵头,区房管局会同各街镇对各住宅小区进行了排摸,且排摸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数据已经录入建管系统。

为助力解决小区停车难题,我区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于 2021年3月3日召开了普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现场推进会,会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等就《普陀区关于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意见》。且《指导意见(讨论稿)》提出的多项建议为解决停车难提供了许多启示,如制定完善小区停车管理规约,建立“三位一体”的业主等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基础上,科学调整小区规划布局和停车模式,增加机动车泊位数量;合理利用,盘活小区周边道路停车资源;以区域化党建为抓手,实现停车资源共享等等;并明确了由各街镇在区房管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指导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在确保小区主通道达到3.5米的前提下,明确各小区车辆停放区域,涉及阻碍生命通道的区域,任何时段严禁停放。

同时,2021年上海市房管局制定、下发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主要从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使用、转让、分配;固定车位的设置;停车管理服务约定;停车位的出租;停车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车辆停放收费;违停停车的处理等七个方面给出的规范性指导意见。我局将结合市局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精神,结合普陀区住宅小区自身特点,继续指导属地街镇,在日常业委会指导过程中,将机动车停放纳入小区管理规约约定的范畴。

据公安局普陀分局反馈,经其了解,应街道、物业等相关单位要求,已会同相关部门在有条件设置道路停车场的小区周边道路设置道路停车位,以缓解小区停车难现象(如中远两湾城、远景路设置20个道路停车位,海鑫公寓、光复西路设置35个道路停车位)。据初步统计,全区有305批次因老旧小区改建,提出修缮期间道路停车申请,为配合市老旧小区改建这一民生重大工程,分局交警支队共批复道路临时停车位累计9600个,提供了有利支撑。

我局总体上赞同您提出的有关建议。要从根本上缓解小区停车难还需各有关部门协同规划解决,我局作为物业行业监管部门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解决“社区停车难”的问题。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姓名:朱霞              联系电话:52564588-8936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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