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号代表建议意见的会办意见

区规土局:

侯跃忠代表提出的关于桃浦镇农民老宅改造自建房补证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桃浦镇的老宅改造项目无法办理产权证是一个普遍现象,金光、春光、槎浦、李子园、桃浦等多个村存在该问题,整个桃浦镇涉及老宅改造无法办证房屋60多万平方米。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这些老宅改造项目所坐落的土地绝大部分为集体土地,未办理过征地手续,绝大部分项目未办理过规划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故造成了这些房屋不符合《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办证要求。

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桃浦镇需申请补办老宅改造项目的征地、供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待相关手续齐全后,方可申请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大产证)。

鉴于相关手续涉及市区两级规土局、房管局、建管办等多个职能部门,且需突破现行政策瓶颈。区委、区府领导相当重视,于春节前以“槎浦新家园”小区为试点,多次召开各职能部门开会,布置任务,正在积极寻求化解方案。

另,2017年底,侯跃忠在党代表提案中提出同样问题,已当面答复侯跃忠代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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