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处理结果:解决采纳


直海英、施介林、石健代表:

您等提出的关于把隐患当做事故抓,全面清理楼道堆物的代表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等提出的建议,针对楼道堆物,尤其是您等提出的“非机动车楼道充电,堵塞电、水表箱和消防通道”,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

作为居民,禁止在住宅物业区域内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必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保洁服务;第二,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第三,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日常管理,做好每日巡查、检查工作,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安全充电要求。

作为居委会,应组织居民制定并遵守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做好楼道堆物相应的居民思想工作。

对住宅物业区域内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城管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协作,依法进行查处。

近期,政府对楼道整治和安全隐患的工作高度重视,《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规范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出台,明确规定对楼道堆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填补了对个人消防违法行为难以处罚的空白。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消除楼道堆物和安全隐患,同时,整治工作需要物业、居委会、消防支队、城管四位一体,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核心还是要提高居民的文明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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