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035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沈海萍、于怡静代表:

关于“桃浦路1149弄小区建议纳入房屋综合改建规划中。”的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据调查,桃浦路1149弄昆仑花苑小区位于桃浦路万镇路口,为1996至2007年建成的商品房小区,建筑面积约为9.53万平方米。根据目前市住建委政策,旧住宅小区如要进行平改坡综合改造,并要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实施对象为房屋性质是公房和售后公房的旧住宅小区;二是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愿意承担一定的改造费用;三是改造条件成熟的小区由其所属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改造计划,区房管局进行全区的平衡后下达改造计划,并报市住建委备案。桃浦路1149弄昆仑花苑为商品房小区,目前暂不符合实施条件,故无法列入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的范围。

由于我区近年来正在集中实施售后房小区的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后续混合型小区和商品房小区的修缮改造涉及资金量较大,仍需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局将积极与市住建委进行沟通,提出相关建议,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尽早将该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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