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唐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区电梯(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实现全覆盖AI智能电梯识别系统全覆盖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区非机动车库改造情况

为有效遏制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火灾隐患,我区自2017年年底起,结合西部集团物业管理能级提升工作,对集团管辖的住宅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库开展改造,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区财政以10万元一库的方式给予财政补贴,截止目前,西部集团已完成对172个在管小区共计约281个车库完成非机动车库标准化升级改造。

同时,我局积极将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与小区非机动车库安全性改造相结合,针对西部集团自行改造以外的小区和点位,围绕消除消防隐患,实施无人管理,强化安全监控,将智能门禁、简易消防喷淋、无人管理值守系统、电气线路改造同步纳入改造范围。

二、本市地方性法规修订情况

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的行为已经作出了的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对于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三、相关工作情况

结合本市非机动车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我局已要求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已经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小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的巡查力度,发现非机动车违规充电现象及时劝阻、制止、上报;二是要主动跨前,就既有电梯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方案,积极配合小区业委会、居委会做好业主的意见征询工作;三是《民法典》实施后,要根据法定要求,规范使用专项维修金和公共收益。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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