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5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采纳或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区建管委:

楼映等委员提出的“三驾马车”智慧处理老式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保有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住宅小区内既有机动车停放资源已远远无法满足小区居民的停放需求。在建设时间较早,停车资源先天规划配比不足的老旧小区该类矛盾尤其突出。

该类矛盾主要表现是有车居民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小区内有限且不可大量再生的停车资源、无车居民对舒适宜居环境(绿化公共环境空间、消防安全、急救保障等)需求三者之间的矛盾,系小区综合性矛盾之一。

目前,我区各街镇已在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利用地面道路错时停车、与居民区周边商场、卖场的停车资源进行协调共享等错时积极改善小区停车矛盾。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创新行业监管,不断提升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局已对照《普陀区城市管理导则(2018)》,针对不同层面的住宅小区,研究建立区级层面的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环境清洁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公共绿化养护、车辆停放管理、公共设施设备养护等五个综合管理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类型住宅小区的主要服务标准和岗位工作职责。

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的现状,我局已制定了《售后房、早期商品房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标准》,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配合小区业委会、居委会制定符合小区实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二是继续在居民区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利用“三位一体”的合力作用,通过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区自治共治改善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解决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要从根本上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还需市政府等有关部门规划解决。我局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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