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采纳或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区司法局:

张梦娜委员提出的“深入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发挥物调作用,不断加快普陀区美丽家园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是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基本出发点。2018年3月起,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房管局分别牵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普陀区“满意物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两个文件,由区司法局牵头建立了区级层面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街镇层面的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形成住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专业治理三大体系。

我局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完善行业标准,创新监管手段、强化数据应用等措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能级:

一是建立区级层面的住宅小区环境清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设备养护等综合管理分类执行标准。健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窗口建设规范。

二是深化普陀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预警工作,强化预警机制在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等环节的应用。将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奖励范围覆盖至公有售后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等。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办法,建立区、街镇分级奖励机制和奖励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依托“上海物业APP”,加快推进区域内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属地化数据更新维护职责,强化数据应用。结合“智慧普陀”和“社区治理云平台”,探索“12345市民热线” 等信息与物业行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资源共享。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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