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SY00244245102019000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4-12 09:38:21
发文字号:
普房管物〔2019〕6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办理结果:采纳或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区科委:
王东伟委员、张迅委员提出的《关于智慧社区建设模式和持续运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关于提案中提出用维修基金解决老旧社区智慧化升级改造部分资金问题,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物业部分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应当由部分共用的业主决定,并经专有部分占部分共用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部分共用部分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我局将继续配合各街镇做好业委会日常运作中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