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23号提案的答复

商建刚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重视老旧公房加装电梯后续维保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市主管部门的任务要求,2021年普陀区在年初确定了当年新实施200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年度任务目标。同时,普陀区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作为贯穿““十四五””的持续发力点,计划五年至少新实施不少于500台。让更多的高层悬空老人及行动不便人群,能够感受到加梯带来的社会温度,也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在当下我们正在做的实事工作中能够得到进一步体现。

目前,普陀区已成立了区加装电梯领导小组,编制并下发了全区“10+1”加梯地图2.0版本及配套可行性分析汇总,《普陀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细则》,《普陀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明确了普陀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图,开发了区属加梯意愿征集小程序,并在各街镇积极配合的情况下,设立了属地加梯专窗。通过条块共同发力,点面优势互补,形成了区域范围内加梯项目良性的发展趋势,短时期内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

在不断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的同时,为了深化细节管理,市主管部门在《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中发布了既有多层住宅加梯方案,包含资金筹措比例、补缴专项维修资金方案、后期电梯维保及日常运行方案等参考模板。目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文件精神,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在总结目前维保模式,并探索新的运维方式后,基本有“专业单位维保、电梯企业维保、区属国有企业维保、保险公司维保”四种方式。无论居民自主采用何种维保模式,按要求参考《操作指引》模板,在前期合同中均会予以明确,避免发生后期发生设备维保无人落实,电梯装完后的后续运行无人管理的情况。

根据4月12日召开的全区加装电梯推进会会议精神,区属国有企业也将进一步承担更多的加梯职责,为了更好的发挥西部集团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及加梯代建单位双重身份的统筹作用,我区加梯工作也将探索后续维保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方式。同时,在同一小区多个加梯项目同步开展,并与业主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各部门联动尽可能统一品牌、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加梯标准、统一维保方式。

为了更好的规范管理各环节参建加梯服务企业,区加梯领导小组也将依托区属国有企业的力量,配合街道一起为群众把关,做好加梯参建单位的筛选工作,并在过程中形成一套完整的全流程参建单位管理体系及评判标准,避免形成价格导向的误区,更要保持市场行为的活力。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徐文波           联系电话:32244888-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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