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张春芳等5户)
2022年03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1日止
(盖章)
接待地点:大渡河路1718号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00,14:00-17:00
举报电话:52661778 举报邮箱:zhufbzzx@shpt.gov.cn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可申请配租类型 |
1 | 张春芳、仓裕祥 | 曹杨三村321号106-7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2 | 于斐、劳力、劳曼沁 | 曹杨三村107号307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3 | 黄琼 | 曹杨三村259号405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4 | 董梁、万春华、董月程 | 曹杨七村28号108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
5 | 黄敏杰 | 曹杨九村24号602室 | 实物配租或租金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