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普陀区于2021年10月22日组织普陀区第三批(2021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公开选房工作,本批准予购房家庭为5户,参加选房家庭5户,选购房源家庭为5户,现将选购房源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普陀区征收保障和物业服务事务中心(盖章)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