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房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和普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和区领导批示精神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现将《上海市普陀区房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细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上海市普陀区房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细化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普安办〔2022〕4号),为进一步做好房管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结合普陀区房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和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压实安全责任,集中一年的时间,着力推动化解一批涉房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治理任务

各有关科室、部门要针对本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梳理,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突出问题和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任务进行重点排查。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的问题,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对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把握不准安全投入不足,标准不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安全监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三是一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终末处置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

三、时间安排

集中治理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10日前)。各相关科室、部门按职责分工,分析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形成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细化工作举措。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至11月)。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集中风险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对此次治理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同时对此次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治理内容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局安委办牵头加强房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2.各科室、部门对照《普陀区房管部门安全工作监管管理四类清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本部门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责任。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厘清涉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底数,要对本科室、部门涉及的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环节的企业底数全清,管理到位。(相关科室、部门)

2.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相关科室、部门)

3.根据科室部门分工。对于工程类项目,督促旧住房修缮成套改造项目、住宅市政配套项目、征收基地、拆房项目的建设、实施、施工等相关单位加强场地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落实对施工中涉及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确保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到位。对于住宅小区(含群租整治)及保障性租赁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运营单位等加强消防及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并配合专业单位做好消防、燃气等设施设备的养护工作。(建设监管科、征收科、更新科、物业科、市场科、保障科、更新中心、征收保障中心(征收、保障条线))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集中治理

各有关科室、部门要把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结合《普陀区房屋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两节”“两会”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按时推动工作开展。要将对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内,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每月报送检查情况。局安委办将按照区安委会的工作要求,进行专项督导,对工作进展不力的科室和部门进行约谈提醒。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探索数字化管控,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要确定本科室、部门联络员,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将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安委办(联系人:王桢,电话52564588-8960),局安委办汇总后及时向局安委会和区安委办报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