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区旧改办,西部集团: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各类房屋、修缮工地、拆除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的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城市安全运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面维护广大居民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11月28日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从立足于维护广大居民业主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住宅小区、修缮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的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杜绝一切麻痹侥幸思想,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全面开展各类房屋、修缮工地、拆除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今冬明春防冻保暖和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业主、居民的防冻保暖和房屋使用安全意识。

    二、明确责任,把握排查治理重点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重点摸清住宅小区(含地下室出租以及群租)、修缮工地、拆除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等各类风险源、风险点的本底数据和第一手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在全覆盖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备案,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物业科负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区住发中心(修缮中心)负责督促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正在实施房屋修缮和相关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物业公司做好住宅小区的防冻保暖工作;区拆房办负责督促各拆房施工单位做好拆除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区旧改办负责督促各动迁实施单位和征收事务所做好征收(动迁)基地的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西部集团要在做好集团管辖小区防冻保暖和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的作用,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住宅小区和城镇老私房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排查治理工作要结合冬春交替期间的气候特点开展,重点如下:

    一要开展防冻保暖专项检查。对住宅小区和征收(动迁)基地内的供水设备采取保护性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外露水箱、上下水管、水泵房、阀门等供水设备的关键部位的防冻包扎情况要仔细检查,对发现的破损、遗漏部位及时组织队伍及时补做和修复;对公共部位的门窗开展检查,对破损部位进行修复,确保可以关闭;对各类防冻保暖抢修材料的准备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防止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缺失和失效的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正常使用;在气象部门发出冰冻、严重冰冻预报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遇极端低温冰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小区道路及出入口地面冰雪,保障居民正常出行。

    二要开展安全管理大检查。对住宅小区和征收(动迁)基地,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各动迁实施单位和征收事务所对管理范围内的污水管道、窨井和明沟组织一次全面疏通,尽量减少或避免污水冒溢现象的发生;严格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消防通道的畅通、地下空间的规范使用等方面的排查整改工作;对老式住房普遍存在的电线老化、楼梯、通道和阳台等安全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查摸底,有效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并协助居民业主及时整改。对正在实施房屋修缮和相关改造工程的小区和拆除工地,要督促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施工组织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做到文明施工,对因施工造成供水设施设备防冻包扎部位破损的,要及时予以修补修复;对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理,防止堵塞小区污水管道、窨井和明沟等;要加强与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联系,对检查中发现的用水、用电、用气隐患要及时报修处理。

    三、把握节点,有序推进检查整治

   (一)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20日)

各部门、单位要制定细化各部门的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对我区的住宅小区(含地下室出租以及群租)、修缮工地、拆除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的的防冻保暖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隐患排查汇总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房管局修缮科。

   (二)局领导带队现场检查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5日)

在局长领导下,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分组对我区住宅小区(含地下室出租以及群租)、修缮工地、拆除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局长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选择检查组参加抽查。各检查组按照“四不二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直赴现场进行“飞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将问题提交各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治和总结阶段(12月5日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部门、单位要针对自查和局分管领导带队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要持续跟踪,逐一登记,建立整治档案,开展隐患的复查销项。全国“两会”结束后一周内,将装订成册的检查整改台帐及书面小结报区房管局修缮科汇总。

    四、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强化住宅小区、修缮工地、拆除工地和征收(动迁)基地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值班执勤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积极落实人防技防,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作用。通过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切实履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快速处置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抢修力量到位。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