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出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18.5

11

2.5

5

 

 

2015年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18.5万元,包括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关以及下属5家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事业单位、10家派出机构2015年使用区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出国(境)人次,经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业务考察、境外培训研修等公务出国(境)所需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公车使用。经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执法稽查、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安排专业会议、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相关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会场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