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长征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推进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长征镇通过“上海普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60余条;产生公文信息11条,其中主动公开9条,主动公开率为81.82%。主动公开《普陀区长征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长征镇2021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等社会关切的长征镇发展规划、计划。主动公开《长征镇政府工作报告》《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长征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年度总结。及时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政务网站转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现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1件,总办结13件,尚有1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申请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长征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落实专人负责机制。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上海普陀”网站、“普陀长征”微信公众号和《长征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上海普陀”网站回复市民咨询20件。完成“上海普陀”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化建设及数据迁移工作。

(五)监督保障

长征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时修订《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紧紧围绕打造“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建设要求和“数字长征、智慧长征、美丽长征”建设目标,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政策解读工作较为简单,解读形式以文字为主且缺少二次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有待扩展。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的“二次”呈现,对于政策的理解意义重大。在2022年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图文图表,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形式;邀请专家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的政策解读工作。再如,未及时跟进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的情况,依申请转主动率有待提高。对于过程性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要及时跟进了解,定期重新审查“公开属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还有,政府开放月活动受疫情影响未能开展,这是政府形象的一次展示,在2022年要“早计划,早筹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府开放月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征镇积极落实《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专职政务公开联络员。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市政务平台、区政务平台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完成长征镇标准化目录设置工作,完成历年数据迁移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交转相关职能科室,及时答复申请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